市住建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实行一次性告知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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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复制推广前海蛇口片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指示,推动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效率,我局将进一步简化招标备案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仅招标公告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除此之外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公示、招标控制价公示、评定标结果公示、中标人公示等招标事项均不再备案,实行即到即办、即时发布,由招标人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招标公告应包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告知性备案工作规则》(深建市场〔2016〕7号)约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的投标资格条件、评标定标方法、招标时限等三项内容。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