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星维修工程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2-2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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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星维修工程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01(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3月15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ZB-GDSG012-2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星维修工程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标,无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星维修工程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招标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资料);
6、 提供《廉洁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送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 2023 年3月14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01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952605508@qq.com),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售价:¥6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15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01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网址: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②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jstar.com/);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其他事项
①为避免病毒传染的风险,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 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②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供应商需盖章签署《供应商邮寄标书承诺书》,扫描件优先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952605508@qq.com,原件(无需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邮寄至我公司。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0755-8833713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01
联系方式:13530345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530345202
相关承诺函格式:
(一)承诺函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包号)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我公司已完全理解该项目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全部条件,亦保证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条件。
2.我公司严格按照贵方提供的标书样本填写和提交相关内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愿意向贵方及招标人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误解及质疑投诉的权利。
4.我公司已知晓,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上情形。
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
致: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我单位 参与贵代理机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承诺:本公司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不良记录。如我司作出虚假承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廉洁诚信承诺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为保障采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推进廉洁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保障采购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项目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提供财物或其它财产性权利;
(二)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赠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支付、报销应由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负担的费用、票据;
(五)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或进行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泄露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商业秘密;或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
(六)其他影响采购活动依法、公正开展及损害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经济利益、形象和声誉的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三、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并赔偿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全部损失。任何第三方因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而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索赔或主张权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我单位独自承担。
四、如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发生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我单位有义务及时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行政部(填写上一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
五、本廉洁诚信承诺书为我单位应答此次采购项目正式文件的附件,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我单位公章后生效。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