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池装饰材料博览园土地合作开发项目》修改竞投保证金 缴纳银行账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1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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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池装饰材料博览园土地合作开发项目》修改竞投保证金
缴纳银行账户的公告
各交易主体、各有关单位:
因特殊原因,对原公开竞投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变更:
1、原公开竞投方案中“四、竞投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第2点修改如下:
原方案要求:2、有意参加本次竞投人须将竞投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一次性等额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账 号:44001667239053005346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大沥支行
账 号:44516001040042751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账 号:2013022619200130438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海大沥支行
账 号:700364962201
现修改为:2、有意参加本次竞投人须将竞投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一次性等额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建强支行
账 号:44050166728300000253
2、公开竞投方案中“九、竞投保证金的处理”修改如下:
原方案要求:未能中标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投会议后15个工作日内由大沥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无息退还。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并按时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存入至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后,竞投保证金将在地块权属人向大沥镇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出具《退款证明》和已签订的《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大沥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无息退还。如出现弃标的,地块权属人有权没收该中标人的竞投保证金。
现修改为:未能中标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投会议后15个工作日内由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无息退还。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并按时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存入至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后,竞投保证金将在地块权属人向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出具《退款证明》和已签订的《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无息退还。如出现弃标的,地块权属人有权没收该中标人的竞投保证金。
3、其余内容不变。
凡与本公告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公告为准,公开竞投方案中凡涉及本修改内容的,相应内容按照本通知执行。
地块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凤池社区凤池经济联合社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凤池社区凤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2 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