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9-2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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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ZB-GDHW00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2022ZB-GDHW00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方法 |
按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人 |
项目要求 |
1、项目内容简介: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单位 2、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招标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
2022年9月26日至 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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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投标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告要求的承诺书文件。 注:需邮寄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在发送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否则报名无效。 |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
招标人及 联系人电话 |
名 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联系方式:0755-88337139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30345202 |
公示网址 |
“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其它事项 |
1、为避免病毒传染的风险,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声明及承诺书
声 明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包号)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我公司已完全理解该项目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全部条件,亦保证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条件。
2.我公司严格按照贵方提供的标书样本填写和提交相关内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愿意向贵方及招标人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误解及质疑投诉的权利。
4.我公司已知晓,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上情形。
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致: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我单位 参与贵代理机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承诺:本公司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不良记录。如我司作出虚假承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廉洁诚信承诺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为保障采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推进廉洁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保障采购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项目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提供财物或其它财产性权利;
(二)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赠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支付、报销应由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负担的费用、票据;
(五)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或进行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泄露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商业秘密;或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
(六)其他影响采购活动依法、公正开展及损害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经济利益、形象和声誉的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三、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并赔偿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全部损失。任何第三方因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而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索赔或主张权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我单位独自承担。
四、如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发生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我单位有义务及时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行政部(填写上一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
五、本廉洁诚信承诺书为我单位应答此次采购项目正式文件的附件,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我单位公章后生效。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