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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021年度实施方案市场询价调研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5-2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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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021年度实施方案市场询价调研公告
一、询价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021年度实施方案
三、项目服务时长
本项目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深圳市2021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关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要求,对接市级实施计划的有关任务要求,在充分吸纳辖区生态本底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野外调查和部门调研,全面总结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成效,科学制定2021年工作目标,系统梳理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合理有序安排近期实施计划和责任分工,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021年度实施方案》。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2020年8月)
3、项目范围
深汕特别合作区。
4、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5、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研究成果。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调查、研讨、意见征询等工作。
6、成果要求;维护要求
(1)成果文本: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021年度实施方案。
(2)成果附图(GIS格式)及附表(excel格式)。
(3)成果汇报PPT。
7、技术培训要求;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中标方应按采购方需求,对采购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方能全面理解成果内容,确保工作方案的实施。要求项目组安排6名及以上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8、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中标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汇报、审查等工作。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最终成果提交采购方之日起的1年内,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密切沟通,随时跟进项目后续的服务需求,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报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Liuyann@pnr.sz.gov.cn。报价单内容按附件模板统一填写。
七、公告期限
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止(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询价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邮编:518200
联系人:楚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798
附件: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021年度实施方案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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