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心电监护仪和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 发布时间:2021-05-2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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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磋商邀请函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心电监护仪和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南四医院内2021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和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97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采购投标上限金额(人民币:元) |
1 |
心电监护仪 |
¥207000 (详细要求见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
中央心电监护系统 |
¥290000 (详细要求见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早上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九龙五金不锈钢交易中心3号主楼-西座40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9时30分。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路)。
十、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6月2日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路)。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380610
2.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九龙五金不锈钢交易中心3号楼西座404室
联系人:许静甄 联系方式:0757-85701023
传 真:0757-85701023 邮政编码:528000
电 邮:jianxingfoshan@163.com
十四、信息发布网站: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sz-jstar.com/blank1.htm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open/)
2021年5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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