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0-11-11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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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大鹏新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X2020ZB-F102

二、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38号),发包人按照收运、处理一体化的模式委托中标单位负责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域内厨余垃圾分类小区和垃圾分类城中村厨余垃圾收运处理服务管理事务。

本项目处理规模为:厨余垃圾20吨/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

1. 按照发包人拟定的厨余垃圾收运线路,中标单位提供运输车辆及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将深圳市大鹏新区辖区内厨余垃圾分类小区和垃圾分类城中村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的厨余垃圾处理点,按规定进行处理。发包人有权根据最新政策和管理需要、在人工和设备等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调整厨余垃圾收运作业方案(收运范围、收运方式、收运线路等),中标单位须无条件进行调整。

2.由中标单位提供处理场地,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处理设备由中标单位报发包人批准后自行采购安装。设备配套的用水用电由发包人申请并提供接驳点,由中标单位接驳至处理点使用,相关使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按要求自行购置、维护运输车辆及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须配备  4 辆以上粤B牌照最早上牌时间不超过五年的纯电动厨余垃圾收运专用车、辆以上应急使用的粤B牌照最早上牌时间不超过五年的纯电动平板汽车。如果运力不足,中标单位须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增加收运车辆作为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厨余垃圾收运专用车和平板汽车须适合120升或240升厨余垃圾桶装载,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中标单位必须在处理场地安装发包人要求并认可的地磅及其他计量设备,并交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监管机构使用。

5.项目运行期间的设备操作人员、电费及水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6.厨余垃圾处理后的残余物由中标单位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等必须满足排放标准要求,不可利用/处理残渣由中标单位负责收运,其中:厨余垃圾减量率须达到75%以上,25%以下的不可利用/处理残渣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收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由中标单位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7. 中标单位应负责购置处理点的消防设施、除臭设施及病虫害消杀设施,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投入使用,以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中标单位统一提供符合要求的120L/240L厨余垃圾桶。

9.如果由于厨余垃圾前端分类不达标导致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性能、处理不达标,中标单位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经发包人同意后介入前端厨余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1.项目内容:大鹏新区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需求内容

服务期限

1

大鹏新区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本委托期限5年,(委托期自本项目建成达产并经发包人验收之日算起)。合同采用签三年延两年方式,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发包人根据中标单位三年总体服务质量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且服务内没有发生违约或没有触发解除协议条款的情形,由发包人根据服务考核情况等综合评定,决定是否办理下一份服务协议签订手续。续期的协议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如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因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变动、法规政策调整、行政区域变更等不可控原因导致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或服务内容须进行实质性调整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协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同时满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收运(收集)或垃圾处理(处置)等相关内容。(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执照无经营范围,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截图证明)。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中“承诺函”,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1111日至202011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011191700分。书面传真至0755-83780355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515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11251430分至1500分,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时间:202011251500分。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十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531482

传真电话:0755-83780355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东侧

公告查询网址:

http://www.sz-jstar.com深圳建星公司网)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收款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7441 6101 8260 0172 104(文件费)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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