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岗海关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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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笋岗海关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X2020ZB-H005
二、项目名称:笋岗海关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笋岗海关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一项,招标控制金额为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元整(¥57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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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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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乘客电梯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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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000.00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设备类型: 曳引与强制驱动 电梯;设备型式: 曳引驱动乘客 电梯;)等级: A 级);
4.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设备类型: 乘客 电梯;施工类别: 安装、维修 ;等级: B 级);
5.附属工程钢结构井道供应商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但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
七、招标文件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等传真至0755-83780355或发至2306131025@qq.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