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街道中心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19-0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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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街道中心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江北街道中心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CHW002012018C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北街道中心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1,1840.00元 ,服务期:2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江北街道中心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2、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要求);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如果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近一个月内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江北街道中心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投标报名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供查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24日14:30-15:00,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1月2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4日至 2019年1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黎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2- 2805344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2-2869779
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752-2869078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邮编:516000
附件:1.招标文件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