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殡仪馆平板火化炉大修项目投标邀请

发布时间:

2018-07-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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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公司受深圳市殡葬管理所的委托,2018年深圳市殡仪馆平板火化炉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JX2018—HW062001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深圳市殡仪馆平板火化炉大修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400000.00(元)

四、      维修采购数量:五台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采购内容:平板火化机维修

序号

采购品目编号

采购内容

1

 2018年深圳市殡仪馆平板火化炉大修项目

平板火化炉大修

1.2.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1.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5.  监管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六、      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包含火化炉生产。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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