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项目(一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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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项目(一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经大鹏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DPCG2018151643

2.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项目(一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在网上投标响应;

2)投标人必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5参与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本项目部分产品(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和地表水在线检测系统中部分设备(化学发光法NO-NO2-NOX分析仪、脉冲荧光法SO2分析仪、气体滤光相关法CO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β射线光浊度法SHARP PM10颗粒物监测仪、CODmn在线分析仪、CODcr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及常规五参数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余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备注:根据《关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申请采购进口监测设备的复函》(深鹏发财函〔20171522号)批示要求,本项目部分产品(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和地表水在线检测系统中部分设备(化学发光法NO-NO2-NOX分析仪、脉冲荧光法SO2分析仪、气体滤光相关法CO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β射线光浊度法SHARP PM10颗粒物监测仪、CODmn在线分析仪、CODcr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及常规五参数仪))接受投标人采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且在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811917:00 201813017:00时期间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yzx.dpxq.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投标报名:供应商网上响应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813017:00时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逾期及未在网上响应不接受报名。

7.答疑事项:201813110: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82210:00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9. 投标截止时间:20182510:00

10. 开标时间:20182510:00

11.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无

12.现场勘查时间:无

13.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4.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现场开标。

1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7.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8.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dpxq.gov.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9.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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