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小型暴雨监测预警雷达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7-12-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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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高州市气象局的委托,对高州市小型暴雨监测预警雷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XMM2017CG-B085;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小型暴雨监测预警雷达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70000.00(大写:肆拾柒万元整);
四、磋商报价上限:不得超出采购预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项目内容。
2.本项目属于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取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申领税务登记证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换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因第三方知识产权诉讼而影响使用(提供《承诺函》).
4. 响应供应商须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集中举行踏勘及答疑会。
注:本项目报名为现场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3、4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04日起至2017年12月08日止(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12月13日08:30~09: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一巷南华小区67号整栋(茂名分公司);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审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一巷南华小区67号三楼;
十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省高州市气象局
联系地址:茂名市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一巷南华小区67号整栋(茂名分公司)
邮编:525000
业务咨询联系人:莫 工 联系电话:0668-2877866转807
传真号码:0668-3393186; 电子邮件:szjxmm@163.com;
十五、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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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茂名西粤南路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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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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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4400 1690 6110 5300 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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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9400.00(大写:玖仟肆佰元整) |
1.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到达指定账户;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2.磋商保证金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以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六、公示期及信息查询: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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