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及现场能力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7-10-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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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及现场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的委托,对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及现场能力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 10 月 31 日至2017年 11 月 06 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J2017CG-HM08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及现场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A包:¥155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
B包:¥3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投标上限:每个包组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及现场能力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换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3.A包: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授权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出具的有效期为2个月,且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
6.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8. 本项目A包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标包投标,可兼投兼中,本项目按A包至B包的顺序逐个评审。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10月 31 日起至2017年 11月 06 日止(办公时间:9:00-11:30,15:00-17:00,法定 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A包: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授权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5.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11 月 20 日15: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
(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1508);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 11 月 20 日15: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
(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1508) ;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 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3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90019
传真号码:0759-3390267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1508
邮编:524000
业务咨询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9-3381258
传真号码:0759-3381158 电子邮件:jx33812581@163.com
十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 |
户 名: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4405 0168 3650 0000 0075 |
金 额: |
A包:¥23000.00(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B包:¥4500.00(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
1.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17:00到达指定账户;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以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六、公示期及信息查询: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http://www.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jstar.com/(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