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电白林场2016年防火带清杂、中央森林抚育、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发布时间:
2017-10-24 00:00
访问量: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国营电白林场(茂名市市民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国营电白林场2016年防火带清杂、中央森林抚育、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JXMM2017CG-B0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营电白林场2016年防火带清杂、中央森林抚育、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三、采购预算:¥494,450.00(大写:肆拾玖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
四、磋商上限:不得超出采购预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换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备丙级造林工程施工资质或以上资质证书;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园林专业(或风景园林施工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响应供应商须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 。
注:本项目报名为现场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是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3、4、5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办公时间:0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是项目负责人)持有效证件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03日08:30~0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华小区67号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三楼开标大厅;
十、磋商截止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09:00(北京时间);
十一、开/评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华小区67号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三楼;
十二、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营电白林场(茂名市市民公园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华小区67号整栋(茂名分公司)
邮 编:525000
标书售卖、业务咨询联系人:莫 工 联系电话:0668-2877866转807
电子邮件:szjxmm@163.com;
十三、磋商保证金缴纳: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茂名西粤南路分理处 |
|
户 名: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
银行账号: |
4400 1690 6110 5300 1553 |
|
金 额: |
¥9000.00(大写:玖仟元整) |
1.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2.磋商保证金须由响应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交)的公司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以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四、公告信息查询: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http://www.sz-jstar.com (深圳市建星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