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理化检验检测设备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7-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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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JX2017ZB-H023
2.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理化检验检测设备项目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部分产品(紫外分光光度计、浊度计、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及循环恒温水浴)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且在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5.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7.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10时00分。书面传真至0755-83780355或发至2306131025@qq.com。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10时00分。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8月7日10时00分。
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13.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780036、83469978
传 真:0755-83780355
公告查询网址:
http:// www.cgzx.sz.gov.cn (深圳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jstar.com (深圳市建星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