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供水业务基础系统一期)
发布时间:
2017-0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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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 湛江市自来水公司 的委托,对 湛江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供水业务基础系统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 06 月 28 日至2017年 07 月 04 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J2017CG-HM0606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供水业务基础系统一期)
三、采购预算:/
四、投标上限下限:不得超出采购预算;
五、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备从
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软件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软件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授权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出具的有效期为2个月,且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 06 月 28 日起至2017年 07 月 04 日止(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1508
九、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软件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
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本人身份
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身
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07 月 18 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
(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1508);
十二、投标截止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 07 月 18 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
(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1508) ;
十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五、 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湛江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28251156
传真号码:0759-2298777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1508
邮编:524000
业务咨询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9-3381258
传真号码:0759-3381158
电子邮件:jx33812581@163.com
十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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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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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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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4405 0168 3650 0000 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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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65000.00(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
1.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17:00到达指定账户;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以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八、公示期及信息查询: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有关本项目的招标公告、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等相关信息请注意浏览以下网站: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sz-jstar.com/(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