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人民法院小型维修工程(批量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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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人民法院小型维修工程(批量招标)

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宝安人民法院小型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JX2017001-B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宝安人民法院小型维修工程(批量招标)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 

招标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经 办 人:于工           联系电话:2999755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刘工                 联系电话:83785396

计划总投资: 14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33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负责宝安人民法院日常零星修缮工程,本次招标为批量招标,选择4家单位入围预选库,承接本项目零星修缮工程。本次合同服务期限至2018930日止,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项目实施时,由招标人根据各单位履约实施情况进行任务分配。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79609:00时 至 201791218:00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930 日 至 2018930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抽签定标时间:201791810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投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财政部门行政处罚。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东联大厦A301B(洪浪北地铁站B出口)

报名联系人:刘艳君   83785396/18219521015

报名时间; 20179609:00时 至 201791218:00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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