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医院节能环保型中央空调和中央热水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3-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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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中医院节能环保型中央空调和中央热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茂名市中医院的委托,对茂名市中医院节能环保型中央空调和中央热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XMM2017CG-B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中医院节能环保型中央空调和中央热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98,900.00(大写:肆拾玖万捌仟玖佰元整);
四、响应报价上限:不得超出采购预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项目内容。
2.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取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申领税务登记证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换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响应供应商须是所投产品(指模块化涡旋冷水主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响应供应商若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因第三方知识产权诉讼而影响使用(提供《承诺函》);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出具的有效期为2个月,且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3月06日起至2017年03月10日止(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2、3、4、5项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3月15日08:30~09: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一巷南华小区67号整栋(茂名分公司);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2017年03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审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一巷南华小区67号三楼;
十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茂名市中医院
联系地址:茂名市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一巷南华小区67号整栋(茂名分公司)
邮编:525000
业务咨询联系人:莫 工 联系电话:0668-2877866转807
传真号码:0668-3393186; 电子邮件:szjxmm@163.com;
十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西粤南路分理处
户 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690 6110 5300 1553
十六、公示期:
公示期为2017年03月06日起至2017年03月08日,期间共三个工作日。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