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耳鸣耳聋综合诊疗系统》项目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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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耳鸣耳聋综合诊疗系统》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我单位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的耳鸣耳聋综合诊疗系统(项目编号:JX2019CG-H026),现招标文件内容做变更如下:
1. 招标文件第2页 “评分标准”中第2项“技术部分”中第1项“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评分准则变更为:“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带▲号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其他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2. 招标文件第22页中第二章“项目需求”中第二项“技术要求”中第2.7项变更为:“▲2.7网络功能:可将数据上传至耳鸣诊疗服务器,可远程发送/接收请求协助;”
3.招标文件第22页中第二章“项目需求”中第二项“技术要求”中第2.8项变更为:“▲2.8耳鸣治疗仪可将患者治疗方案与耳鸣耳聋综合诊疗设备进行无线连接与基本无线网络进行远程连接,方便门诊耳鸣耳聋综合诊疗设备与病房患者治疗进行远程对接。”
4. 招标文件第22页中第二章“项目需求”中第二项“技术要求”中第11项变更为:“▲11.耳鸣测试音:纯音、噪声、模拟声电波耳鸣抑制、复合声、复合音调。”
5. 招标文件第23页中第二章“项目需求”中第二项“技术要求”中第14项变更为:“▲14.网络功能:可将数据上传至服务器,并下载,可远程发送/接收请求协助。”
6. 招标文件第23页中第二章“项目需求”中第二项“技术要求”中第16项变更为:“▲16. 远程功能:实现主机与治疗仪之间的无线连接,通过无线网络端口实现不同区域(门诊与病房)的请求/接收诊疗信息,并下载成治疗方案。”
7.招标文件第23页中第二章“项目需求”中第二项“技术要求”中第17.1项变更为:“▲17.1具有网络服务器数据支持平台,具有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专家工作站数据统计功能;”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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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755-83780355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