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东部海堤重建工程管养项目(2019年度) (编号:DPCG2019156389)的答疑、澄清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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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东部海堤重建工程管养项目(2019年度)

(编号:DPCG2019156389)的答疑、澄清及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供应商提出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一、关于服务要求的人员要求中“挡潮闸管理运行”要求维修工须具备相应水闸维修技术上岗证或相关职称不明确的问题

答复:服务要求的人员要求中“挡潮闸管理运行”要求维修工须具备闸门运行工职业资格证书。

二、关于服务部分中“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 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问题

答复:自有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三、关于工程量表“工程管理人员”为3人,服务部分“人员要求”中“需配备4名项目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业相关职称”,评分表中“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中要求“具有水利、电气、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描述矛盾的问题

答复:(1工程量表“工程管理人员”明确为4人。(2)服务部分人员要求与评分项中人员要求并不矛盾,服务部分人员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项中人员要求仅作为评分因素。

四、关于包干费用报价表中合价列存在多处信息,是否需要删除备注信息的问题

答复:不需要删除备注信息。

原招标文件与上述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以上述变更为准,其他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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