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大鹏新区绿化与林业自然资源 资产核算数据常态化数据采集项目 (编号:DPCG2018151749) 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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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大鹏新区绿化与林业自然资源
资产核算数据常态化数据采集项目
(编号:DPCG2018151749)
的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2018年度大鹏新区绿化与林业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数据常态化数据采集项目(编号:DPCG2018151749)作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31页第三项“商务需求”中第(一)项“项目管理要求”第2款“服务期限内详细进度安排如下”第(1)条 “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变更为:“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为优秀,可按原合同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本项目最多可续签2次,每次1年,即延期至满3年”。
原招标文件与上述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以上述变更为准,其他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