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第三方监管”答疑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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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第三方监管”答疑及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我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发布的2017年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第三方监管(招标编号:JX2017LGCG-F011),现招标文件内容做答疑及变更如下:
关于评分标准中社保资料时间的问题
答:招标文件 “评分标准”中第三部分:“综合实力部分”的第2、3项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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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
5 |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8月-10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要求提供2017年8月-10月的社保资料(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无法出具10月社保资料可相应向前顺延一个月,即可提供2017年7月-9月社保资料)作为评标依据。在此基础上,以下三项累加计分:
(1)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0%分数;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的得20%分数;
(3)近三年(2014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担任过1个环境卫生(或垃圾分类)考核监督调查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的得20%分数,最高得60%分数。
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职称证书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
专家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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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成员不得少于8人,且2017年8月-10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要求提供2017年8月-10月的社保资料(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无法出具10月社保资料可相应向前顺延一个月,即可提供2017年7月-9月社保资料)作为评标依据。在此基础上,以下两项累加计分:
(1)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环保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数情况:不少于3人的40%分数;2人得20%分数;1人得10%分数;1人以下不得分;以上人员中,不少于1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加10%分数;
(2)具有环境卫生(或垃圾分类)考核监督调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人数情况:不少于3人的得50%分数;2人得20%分数;1人得10%分数;1人以下不得分。
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
专家打分 |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胡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楼
电 话:0755-83780036
传 真:0755-83780355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