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街道御峰园山体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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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街道御峰园山体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我司于2017522日发布的平湖街道御峰园山体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采购(招标编号:JX2017LGCG-F001,现招标文件内容做答疑及变更如下:

关于评分标准中管理体系的问题

答:招标文件 “评分标准”中第3部分:“综合实力部分”的第5项变更为:“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0%;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0%,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30%。(认证范围内须包含公园物业管理服务或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养护,且证书在有限期内,否则不得分)”。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人:胡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

电  话:0755-83780036

传  真:0755-83780355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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