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街道御峰园山体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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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街道御峰园山体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我司于2017年5月22日发布的平湖街道御峰园山体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采购(招标编号:JX2017LGCG-F001),现招标文件内容做答疑及变更如下:
关于评分标准中管理体系的问题
答:招标文件 “评分标准”中第3部分:“综合实力部分”的第5项变更为:“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0%;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0%,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30%。(认证范围内须包含公园物业管理服务或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养护,且证书在有限期内,否则不得分)”。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胡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楼
电 话:0755-83780036
传 真:0755-83780355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